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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造假规律及对策

更新时间:2016-08-07 17:28:47 浏览次数:186次
区域: 济南 > 历城 > 洪家楼
类别:会计培训
地址:花园路154号嘉鑫商务大厦418
资产可以分为“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后者又分为“用钱购置的”和“做账虚构的”。所谓“做账虚构的”例子有,应收账款高于发出商品成本的部分,以公允价值变化为由去增记长期资产等;

费用可以分为“本期已付钱的”、“应付而未付的”和“做账虚构的”。“应付而未付的”部分,因为钱还在自己手中,是可控的,可以确认为费用。所谓“做账虚构的”例子则有,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以及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等;

负债可以分为“筹资性负债”和“结算性负债”,前者是因收到货币资金而在将来必须偿还的,后者是因结算性业务而产生的,后者又可分为“应当发生的”和“做账虚构的”。所谓“做账虚构的”例子有,赊账销售商品时没收到现金,却增记了应交税费和收入,从而当期就要提前交税;

业主权益可以分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库存股”、“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又可以分为“有现金支持”和“无现金支持”的。所谓“无现金支持”的例子,上一节所质疑的四大会计处理业务都是;

收入可以分为“有现金支持”和“无现金支持”的。所谓“无现金支持”的例子,上一节所质疑的会计处理业务一、二和四都是。

据此,可以总结出现代财务会计造假的规律了。表2中各栏的后一项,即凡属“做账虚构的”和“无现金支持”的,都是通过做账时在(5)式的等号两边“同增同减”形成的。这就充分揭示了:表面上完全正确的公式,实际上暗藏允许会计造假的漏洞。在一些虚假的、似是而非的理由的配合下,“未分配利润”是完全可以随意虚构的。

造假的对策也很简单,只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让它们在等号两边适当“移项”,这些“同增同减”的项目们便毫无脾气地相互抵消,公司是不是真的赚钱,也就水落石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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