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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营养师考试简介

更新时间:2016-08-07 13:31:18 浏览次数:63次
区域: 济南 > 历城 > 洪家楼
类别:其他培训
地址:济南历城区花园路101号海蔚大厦11楼1109

培训对象:
  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的培训对象主要是:幼儿园保健医,学校校医,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站的医护人员,集体饭堂,健身中心教练,食品保健品企业营养从事人员,食品检测监督人员,企事业单位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等。
  学习内容: 
  公共营养师学习的内容主要有:基础营养学、临床营养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饮食调补理论、中医营养评价、食品卫生学、特殊人群的营养、各类食品的营养价值、营养专题教育、营养计算软件的应用、营养师就业创业指导、食品的物理及简单的生化检测方法等。重点学习并掌握食物选择、食谱编制、基本烹调、营养等内容和技能。
  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者将颁发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证。
公共营养师职业概况
公共营养师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第4批新职业之一。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1994]98号文件第六条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主要从事的工作内容包括:(1)进行人体营养状况评价、管理和指导;(2)进行膳食营养评价、管理和指导;(3)对食品及配方进行营养评价;(4)进行营养知识的咨询与宣教。
  目前,我国的营养专业人才十分紧缺,公共营养师的就业前景非常广阔。公共营养师可以针对健康和亚健康人群做营养咨询、指导工作。公共营养师不仅可以在社区发挥重要作用,还可为企业员工、白领、高级管理人员、运动员、家庭提供教育、辅导、指导等服务。
公共营养师职业等级
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考试,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均达60分以上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岗位培训证书。(注:2008年不开展全国统一鉴定,只有辽宁等省开展全省统一鉴定,湖南等省开展公共营养师(三级、二级)的全省统一试点鉴定。)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为四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公共营养师申报条件
四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 
  (3)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新职业试行期间: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济南职业培训相关信息
5月7日
4月29日
4月25日
注册时间:2016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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