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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卖了还没来得及过户出了事故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11-08 17:18:15 浏览次数:6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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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车辆在没有完成过户之间都是在原车主的名下,在实际中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车辆买卖交易合同签订之后,原车主就将车交给买家,却未及时过户。而买家驾驶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车没过户出了事故算谁的?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其实有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交交付机动车但未办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民事责任属于侵权责任,其归责原则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基础必须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即过错、损害结果、行为和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买卖汽车未经过户登记但已交付使用的情况下,因为买受人对汽车已经占有,并具有事实上的支配地位,同时汽车各项利益也为买受人所有,因此买受人作为实际车主,已将汽车实际占有和使用。

    而对于原车主来说,其虽然是登记车主,但因交付汽车已丧失了对汽车的运行支配和运营利益, 汽车实际上已脱离了他的控制范围,因此在买受人管理使用汽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没有过错,而应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怎样承担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我国相关法律也对此进行了规定,不过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首先要进行赔偿,超过部分由责任人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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