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时通常会采用评分的方式,具体的评分标准和权重可能因不同地区和不同时期的政策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般的评分维度和原则:
1.创新能力:•知识产权:包括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技术创新活动:包括研发投入、研发团队、研发成果转换等情况。
2. 成长性:•销售收入增长率、利润总额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等财务指标的成长性表现。
3. 专业化程度:•是否专注于细分市场,是否拥有核心竞争力和较高的市场份额。
4. 创新能力评价:•包括研发项目的实施、科技成果的应用、新产品的开发等。
5. 管理规范性:•内部管理机制、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履行等方面的评价。
6. 创新能力加分项:•参与制定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获得国家或省级科技进步奖;承担国家或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等。具体评分细则和标准,需要参考企业所在地的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办法或评价体系。由于政策时常更新,企业在申请时应以当时有效的政策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