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物资器材和通用物资采购分离。
专用物资器材由各军种采购站组织采购;通用物资、工程和服务采购由联勤保障部队所属的各采购服务站组织采购。
大项工程、战备工程则由各军种的待建办负责组织实施采购
部队采购根据采购预算实行限额分级采购管理。
采购预算物资和服务在100万元以上、工程在4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各区域采购服务站组织采购;
采购物资和服务预算在50至100万元之间、工程在400万元以下的项目,既可交各区域采购服务站组织采购,也可以由各单位采购机构采购;
采购预算物资和服务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单位自己的采购机构采购或从网上商城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