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数额按照借款人的申请额和限额标准计算确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超过限额标准的,以申请额作为贷款金额;申请额超过限额标准的,以其中低限额作为贷款金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每个购房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高于抵押房屋总价款的70% ;(2)每个购房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高于50万元;(3)可贷金额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缴存住房公积金计算的贷款额度。借款人可选择下面两个公式中的任意一个来计算可贷款额度:
A: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参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缴存比例×12个月×贷款年限×40 %(其中40%作为还贷能力系数,如借款人距退休超过20年且借款年限超过10年,则该系数可上调至50%。)
B: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参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之和×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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