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税:次是自公司成立起18个月内,以后每年1次。财政日可以选择3月31日或12月31日。
香港公司报税分为两种:
, DORMANT A/C(零申报/业务不活跃审计报告),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我司不另收费用:
1. 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2. 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
3. 没有经营任何业务,(包括香港本地业务和海外业务)。
第二 报税——核数师报告(Auditor's'S Report)(做账及核数参考价格见下图):
1. 做账:由会计师根据单据量及繁简程度来核价
2. 核数:根据香港政府规定,核数必须由香港CPA执牌会计师来操作。
3. 报税:核数后的报告提交香港政府,由香港政府终核定纳税金额及结果。海外利得是无需纳税的。
《香港公司法》规定: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
因为香港实行来源地征税原则,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请海外利得,申请获批准后就可豁免相应税款,但亦必须要做一份相应的核数师报告。
何为海外利得?如何判定?
1、没有经营地址
2、非香港客户
3、货物不到香港转口
4、合同发生地不在香港
5、没有雇香港员工
那为何“无需做核数师报告”的观点会在许多公司中流传呢?因为核数师报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必须持牌的CPA注册会计师方有资格出具核数师报告。内地的许多商业咨询公司并不拥有合格的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核数师报告。因此,为了避免麻烦与怀疑便声称“无需做核数师报告”或“只需要做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此种行为会给客人带来极大法律隐患。对此如果有任何疑问,您可致电香港税务局查询。电话为:00852-1878088 或登陆http://s***.go***/
当然,有些客人长期做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并且不经过香港进行业务,对此香港税务局是很难采取法律行动的。但一旦客人经过香港,就很可能收到法庭传票,甚至被拘留。这些经历将是十分惨痛的。
综上所述,向税务局递交核数师报告对于香港有限公司是相当重要的,而且香港公司法规定每间香港有限公司必须每至少年做一次核数,这是每一间香港有限公司的义务。
因为一间香港公司,只要有业务往来,政府规定必须做核数师报告,在做核数师报告的同时由香港会计师去向香港税务局申请海外利得免税,这样才是一个合理合法的程序。
香港公司报税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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