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方式及流程
办理专利申请优先审查业务,需由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注册的申请人本人或本案代理机构提交。若委托非本案代理机构办理,需出具代理委托书。
申请人或代理机构按要求提交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济南代办处依职责权限进行审核推荐,结果可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中查询。
获推荐的案件由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进行审核确定,结果以电子件《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通知书》或《专利申请不予优先审查通知书》的形式,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反馈申请人或代理机构。
申请材料
(一)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
(二)符合《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三条所列优先审查情形的相关证明文件;
(三)若委托非本案代理机构办理,需提交代理委托书。
上述申请材料以电子件上传“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无需再提交纸质件材料。
其他事项
(一)原先已提交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纸质件材料的案件,在2023年1月26日前未收到《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通知书》的,需按本通知要求重新提交网上申请。
(二)专利复审、专利权无效优先审查办理方式不变。
(三)之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专利的申请流程
济南会计/审计/评估相关信息
3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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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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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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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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