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连续几天推出广州地区网络订餐平台调查,发现网络订餐平台渐成消费者繁忙时间用餐的,但商家资质造假、地址造假、网络图片造假等关于网络食品的系列问题也暴露出来。网络食品安全究竟谁来监管保障?昨日,省食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广东省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第三方平台、平台分支机构的义务,要求其审查申请在其平台经营的食品经营者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现场核实。平台还要担负食品安全检查责任,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食品安全检查。若未依法履行义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平台应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平台
“幽灵店”问题 平台须现场核实经营者资质
南都调查发现,未经网络订餐业务员实地审核,却开出“幽灵店”并可以经营。对于实地审核流程、要求,不少平台处在滞后状态。在网络中介处购得相关资质,使用本人身份证成功开店。整个过程中使用个人身份证注册网络店铺的经营法人代表,提供的却是购得的资质,身份证信息与所上传工商执照上法人代表不同情况下仍能开店。此类情况在线下被无限放大,甚至出现20余家店铺利用同一资质进行网络经营。
此次意见稿对第三方平台的义务作出明确规定,要求第三方平台、平台分支机构应审查申请在其平台经营的食品经营者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时应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信息与省或市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数据进行比对。同时,第三方平台或平台分支机构应当到入网食品经营者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实,以验证许可信息真伪。若未进行数据比对及现场核实的,视为未依法履行许可信息审查义务。
地址造假问题 应建经营者档案并及时更新
南都调查还发现多家店铺地址造假。此次意见稿提出,平台应当建立入网食品经营者档案,主动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收集相关信息,记录经营者主体身份信息、社会信用代码、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期、地址(住址)、主体业态、食品经营项目、物流服务提供者、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消费投诉处理、联系方式、现场核查意见、退出网络经营时间等内容。上述规定信息发生变更的,第三方平台、平台分支机构应当在获悉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新。
图片造假问题 应建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
图片与实物不符也让消费者头疼。南都走访发现,多家网络店铺上传干净漂亮的大堂及厨房照片,但平台方并未严格审核,导致虚假图片滥用。此次意见稿明确规定第三方平台建立入网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内容包括:经营者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图片与实际相符程度、投诉记录等,将其信用评价情况在网上公示,并对信用评价信息进行数据分析。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线索的,应及时报告。
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入网食品经营者要开展“明厨亮灶”工作,按有关建设规范要求将其食品加工制作关键过程进行网上实时播出,保障消费者对食品加工安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接受消费者监督。
食品安全问题 应专设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
网络食品核心的问题还是食品安全,第三方平台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是一道重要关口。意见稿要求第三方平台、平台分支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管理人员,制定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平台要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食品安全检查,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包括检查入网食品经营者是否持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是否与许可地址相符;是否超许可项目范围、期限经营;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经营场所是否保持清洁卫生;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食品运输、配送设备、工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
对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第三方平台、平台分支机构应当督促入网食品经营者停止销售,并屏蔽不合格(问题)食品的相关信息。www.9as***/weihai/
关于经营者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未标注网络经营的禁入网经营
对于入网食品经营者,此次意见稿规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或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未标注网络经营的,不得从事入网食品经营。食品生产者通过网络销售其非自产的食品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同时,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不得超许可项目、期限经营,不得在许可地址之外的地方加工制作食品。
广东将出台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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